9月2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01.
文化课成绩门槛逐步提高
目前,各省份对艺考生文化课成绩均有最低标准,其中,对于保留二、三本批次的省份,文化线要求不低于二本线的70%;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要求文化线不低于新二本线的75%。
此次改革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在相关校考专业招生中,对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02.
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严控校考范围和规模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省级统考。《意见》要求,到2024年,要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同时,不断提升省级统考的水平和质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
《意见》对规范高校校考作出了相关规定,将严控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从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对此,有专家建议,组织校考的学校可以在初试环节让考生线上提交视频,只有通过初试的考生才需要到现场复试,这样就避免初试没有通过的众多考生白跑路。
03.
推进分类考试分类录取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指出: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04.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不再从招生环节选拔
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改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05.
考评分离,严格执行评委回避制度
2021年起,推进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逐步实现各省(区、市)和高校共建共享,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该《意见》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提出了总体目标: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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